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高校名单
有用榜单 2019-01-08 12:43:17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项目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中国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中国法学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该计划现已全面启动。
近年来,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中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中央政法委、中国教育部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北京大学
2、北京师范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西安交通大学
6、大连海事大学
7、吉林大学
8、复旦大学
9、上海财经大学
10、东南大学
11、浙江工商大学
12、江西财经大学
13、兰州大学
14、武汉大学
15、湖南大学
16、中山大学
17、广东财经大学
18、重庆大学
19、西南财经大学
20、西北政法大学
2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2、中央民族大学
2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4、河北大学
25、辽宁大学
26、吉林财经大学
27、同济大学
28、华东政法大学
29、南京师范大学
30、安徽大学
31、山东大学
32、郑州大学
3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4、湘潭大学
35、华南理工大学
36、山西大学
37、西南政法大学
38、贵州大学
39、苏州大学
40、中国政法大学
41、清华大学
42、中央财经大学
4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44、南开大学
45、广西大学
46、沈阳师范大学
47、黑龙江大学
48、上海交通大学
49、南京大学
50、浙江大学
51、厦门大学
52、烟台大学
53、河南大学
54、中南大学
55、湖南师范大学
56、暨南大学
57、海南大学
58、四川大学
59、云南大学
60、北京大学
61、北京师范大学
62、中央财经大学
63、吉林大学
64、华东政法大学
65、厦门大学
6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7、西北政法大学
68、中国人民大学
69、北京外国语大学
70、清华大学
71、复旦大学
72、南京大学
73、山东大学
74、西南政法大学
75、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7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77、外交学院
78、上海交通大学
79、浙江大学
80、武汉大学
81、西安交通大学
82、中国政法大学
83、中国政法大学
8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5、西南民族大学
86、甘肃政法学院
87、内蒙古大学
88、西南政法大学
89、云南民族大学
90、青海民族大学
91、华东政法大学
92、四川大学
93、西北政法大学
94、新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