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政策资讯 2019-06-19 12:05:08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10号)要求,现就我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凡有意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6月14日—17日,考生须到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具备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同时,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并加盖公章。考生应携带上述表格于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6月18日—6月24日8:30- 16:30(12:00-13:00为就餐时间)
具体安排为:6月18日,贵阳市
6月19日,安顺市、六盘水市
6月20日,遵义市
6月21日,黔东南州、黔南州
6月22日,毕节市
6月23日,黔西南州
6月24日,铜仁市
面试、体检地点:贵州警察学院北区综合楼
体能测评地点:贵州警察学院北区运动场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流程安排。
1.考生需准备的物品。(1)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考生凭证入场。(2)考生着运动服、运动鞋。
2.流程安排。考生按照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的顺序依次参加,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一环节检查或测评不合格者将不再参加此后的项目。
(四)体检费用。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现场向承担体检的医院缴纳体检费用,费用标准为85元/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体检费用)。面试、体能测评不需缴纳费用。
(五)注意事项。考生体检当天不需要空腹。
二、考察
考生于6月14日—24日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进行政治考察。6月25日起,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政治考察申请。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通知》要求,政治考察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参加招生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网络舆情应对,保证公安院校的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省公安厅政治部将会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