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高、中等学校从事法律、法学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经济法学、婚姻法学、刑法学、犯罪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学、律师与公证制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含WTO规则)、海商法学、仲裁法学、港澳法学、税法学、金融法学、证券法学、证据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法学外语等。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