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类)
专业代码:081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方面的知识,能在化工、炼油、冶金、能源、轻工、医药、环保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基本要求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⑵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⑶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2、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⑴ 掌握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⑵ 掌握基础化学、化工原理、仪器分析、工业分析、化工热力学、工业催化、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传递、化工工艺学,尤其是精细化工(煤化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
⑶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专业文献。
⑷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⑸熟悉国家对于化工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⑹了解化学工程学的理论前沿,了解新工艺、新技术与新设备的发展动态。
⑺ 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实验研究、实验结果的归纳、整理、分析能力,具有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3、培养人才的适应范围
能够在研究机构、化工、医药、环境、材料、食品、轻工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技术与生产管理等工作。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1、学制:四年。
2、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2、主要课程:基础化学、化工原理、仪器分析、工业分析、化工制图、化工热力学、工业催化、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传递等。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实验教学、工业见习、课程见习与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除外)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任选课六大类。课内总教学时数为2614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为1023学时,占39.14%;学科专业基础课为820学时,占31.37%;专业必修课为342学时,占11.02%;专业限选课279学时,占10.67%;专业任选课108学时,占4.13%;公共任选课96学时,占3.67%。
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84.5学分(含实践教学环节、综合素质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为53学分,占28.732%;学科专业基础课为45.5学分,占24.66%;专业必修课为16学分,占8.67%;专业限选课15.5学分,占8.40%;专业任选课6学分,占3.25%;公共任选课6学分,占3.25%;实践教学环节为39.5学分,占21.41%;综合素质3学分,占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