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2010)
2008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招生类别 | 系别 | 专业名称 | 学科类别 | 省 内 | 合 计 | |
高职高专 | 高职单招 | |||||
全国统招 学历教育 (学制三年、大专学历)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 工 | 42 | 8 | 5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 工 | 26 | 6 | 32 | ||
电子工程系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 工 | 26 | 6 | 32 | |
通讯技术 | 理 工 | 26 | 8 | 34 | ||
工商贸易系 | 电子商务 | 文 理 | 46 | | 46 | |
会计电算化 | 文 理 | 94 | 38 | 132 | ||
会计与审计 | 文 理 | 72 | 14 | 86 | ||
市场营销 | 文 理 | 50 | 12 | 62 | ||
外语系 | 应用英语 | 文 史 | 27 | | 27 | |
旅游系 | 酒店管理 | 文 理 | 31 | 8 | 39 | |
合计: | 540 人 |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和高职单招批。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办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
九、招生监督办法与申诉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每学年6000元/人,住宿费每学年800元/人。
十一、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国家给予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帮助,学院也提供助学金资助。同时,学院还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完成学业。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180506 83749003(传真)
学院网址:www.fzstc.com
电子邮箱:fzstc@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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