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修养;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康复治疗学、基础医学和特殊教育学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学校和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康复训练和有关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课程

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儿童康复概论、特殊儿童心理治疗、特殊儿童言语-语言治疗、系统解剖学、人体发育学、运动学、作业治疗技术、物理治疗技术、个别化教育与教学、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特殊教育研究方法。

三、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