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有国家、社会、学校各项奖学金。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陶铸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大自然木业奖助学金、永特耐奖助学金、欧派奖助学金、华源轩奖学金、邦弗特奖学金、华颂奖学金、大禹神工奖学金、筑美家居奖学金、普邦奖学金、元晟科技创新奖学金、雷学军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及有专长的学生。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资助﹒育人”为根本,全方位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支撑体系。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内容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
家经庭济困难学生无法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家庭所在地通过教育或资助部门与指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均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期限最长20年。
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基层就业:我校应届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我校学生(包括在校生及2013届以后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也将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学校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绿色通道:
对被我校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时不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予以资助。2017年共有785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并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生活补助和爱心购物卡,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就读。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200余个,校外勤工助学岗位2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为每个月300元-500元/月。
助学金:
助学金现有国家、学校和社会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设立的三种类别,其中,国家助学金1980余万,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受助学生6600余人,社会捐助各项奖(助)学金150余万元,受助学生200余人。各类助学金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
困难补助: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临时困难补助,其中包括返乡车票补助、生活补助、雷锋超市购物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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