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本科类)

【学制】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在各类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教育、训练、康复服务及相关研究工作。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心理学、教育学和特殊教育学的基础理论,熟练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教育反思能力。具备独立从事特殊儿童的诊断、鉴定、咨询、教育、训练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原理、特殊教育概论、发展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医学基础、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感知觉训练、定向行走教学、手语、盲文、语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