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类)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表演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表演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广播、影视部门和中小学从事表演、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能理论、声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钢琴、器乐等。
学制4年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科类:文史类+音乐教育、文史类+音乐表演、文史类+舞蹈学、理工类+音乐教育、理工类+音乐表演、理工类+舞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