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洪银兴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学生。四年共评三次。奖励比例及金额为:一等奖,评选比例3%,金额2000/.年;二等奖,评选比例5%,金额1500/.年;三等奖,评选比例7%,金额1000/.年;
二、单项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用于德、智、体、美某一领域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各分院将有突出贡献者的材料报学校资助中心,奖励金额为500/.年;
三、洪银兴奖学金:
由我校名誉院长、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教授捐资3万元,学校配套3万元,共计人民币6万元,特在我校设立洪银兴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对专业有一定研究以及在学术研究上有一定成绩的本科生。每年评出洪银兴奋进奖”15名,标准每人3000元,洪银兴创新奖”15名,标准每人3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设立奖助学金

1.      设立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取得正式学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国家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人年。

2.      设立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金额为1500元/人年。

3.      贵州省拨出专项资金设立贵州省困难大学生助学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大二、大三、大四在读本科生(不包括独立学院)助学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年。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银发(2002)38号文件精神,使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学校全面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并为此专门成立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由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贵阳市中北支行为学校承办助学贷款业务。

三、学校拨出专款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在校内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为贫困学生安排各项勤工助学活动。

四、学校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其困难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全免。

五、学校通过“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爱心基金”、“邓廷宗教育基金”、“计佑铭先生专项资助基金”等接受社会各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