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西藏基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学应用和立法、执法、司法能力,受到法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够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事律师、公证等法律职业以及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设置: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商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高校从事相关法律工作和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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