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本科类)

林学专业是我校优势、传统专业之一,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支撑本专业的林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设四个二级学科,其中森林培育为自治区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家委员会(西南区)委员、全国高等农业教育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高等农业教育》编委会委员,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赵垦田教授。拥有14名教学科研人员,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8人,博士3人,学科带头人2人。区内外外聘客座教授5人。目前承担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4项,自治区及各类社会服务项目5项,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及教学奖5项。林学具有较为完整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体系和重点实验室运作机制。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能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林业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森林培育、经济林栽培、病虫害防治、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能在林业及其它相关领域和部门从事与林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植物学、树木学、土壤学、林木遗传学、林木育种学、森林培育学、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学、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生态工程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综合能力训练、社会实践、科研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不少于32周。

毕业生就业去向:毕业生能在各级林业管理部门、林业规划设计部门、国土资源、农业、环境保护部门、工矿企业等单位从事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调查与规划、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林栽培等工作。毕业生可以继续深造后进入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森林培育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教学、科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