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婚姻与继承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证据法、公司法、法律逻辑学、合同法学、法律文书写作、农业法学等。2005年起招生,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