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又能够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教学要求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具备分析理解中外音乐作品的基本能力,受到有关中外音乐发展历史、中国民族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精粹、音乐审美和音乐教育思想等方面的系统教育,接受科学的音乐演奏、演唱和表演技能的专门训练;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前沿发展,了解音乐艺术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音乐文献阅读、听赏、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终身学习和提高的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了解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具有较广博的人文基础并进行音乐艺术和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的实际能力。掌握科学的体育健康与锻炼知识、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方法和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生活理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