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体系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毕业论文、专业实习。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