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学院奖学金:

学院每年奖励两名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1、“绿色通道”: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简化报到程序,提供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3、国家助学金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生的在校综合表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