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具备财政、税务和经济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财税实务操作能力,了解当代财政的发展现状及中国财税的政策法则和基本制度,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并能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同时也能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从事办税业务、税务代理、财税审计及相关工作。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财经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英语等基础知识。
2.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财政学、财务会计、税法、税务会计、税务代理实务等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税务实务的计算与应用以及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具有处理财政、税务业务的基本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的能力;
3.具有税务实务的计算与应有技能,具备从事电子税务业务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如英语四级考试)等级考试。
6.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还应具备考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试能力。
(三)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积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文化素质: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地理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具备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素质:具备健康的体魄,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抗挫折能力和健康的人格。
4.专业素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适应岗位快,动手能力强。
5.道德素质:具有社会主义的法则观念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遵守法纪、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生对象、学制、授予学位
1.本专业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2.本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修业期限满,经考试合格者准予毕业。
3.对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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