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金融学(本科)

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知识、素质、能力、人格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能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和形成终身学习的能力,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操作和公司理财及投融资运营的基本能力,能够在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管理及在各类工商企业从事投融资业务工作的职业素养较高、具备扎实的实践能力、岗位适应性强、可迁徙能力强的就业成长型人才及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能力较强、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学业提升型人才。

二、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金融风险管理、现代管理学、公司金融、财务会计

三、就业领域:

(一)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管理及业务工作部门;

(二)各类工商企业的投融资及财务管理部门;

(三)期货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