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4.3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08余万元,纸质图书26.3万册。电子图书161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历部门

680503

法律事务

3

 

 

680501

司法助理

3

 

 

680604K

司法警务

2

 

 

680603K

行政执行

2

 

 

680502

法律文秘(书记官)

3

 

 

680109K

公共安全管理

3

 

 

680104K

防火管理

3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水上运务安全)

3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690205

公共事务管理

3

 

 

670202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师)

3

 

 

630801

电子商务

3

 

 

670204

旅游英语(水上乘务)

3

 

 

670301

文秘(速录师)

3

 

 

630302

会计(司法)

3

 

 

630302

会计(注册会计师)

3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3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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