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本科类)

1.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素养的环境学科复合型人才,能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进入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学校、政府等部门从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研究、教学、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和环境监测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主要课程:环境学、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原理、环境工程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学、环境规划学、环境经济学。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环境污染控制、环境技术开发、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规划和相关的教学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