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综合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比例为2‰;

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比例为3%。

二、分类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500元/人,比例为20%;

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

3.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

4.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其中0.5%由校级团学组织推荐评选);

5.文化艺术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

6.体育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

7.AGPA(课外素质能力绩点)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

三、研究生录取奖学金:1000元/人,比例不限。

四、境外交流留学奖学金:1500-5000元/人,比例不限。

五、政府奖学金

六、专项奖学金:学校获得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境外机构或个人捐助的专项奖助学金,一般根据捐资方的要求制订相应的评奖办法。

困难生资助办法

常州工学院2018年资助政策简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学生,全省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6%,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设3档(分别为2000、3000、4000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携带证明材料参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仅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需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相应缩短。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赴苏北相关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服务满36个月后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本专科生每学年8000元,此前入学的本专科生每学年6000元。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按劳取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以每月40工时确定的月薪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1. 学费减免。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省属高校残疾大学生学费(必须提供残疾证原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学费(需提供扶贫手册以及“全国扶贫系统”的截图,截图上要有当地县及以上扶贫办盖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2.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